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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

发布时间:2015/11/10 14:45:28

 目 录

  一、目标愿景

  二、总体布局

  三、生态保护格局

  四、开发布局

  五、新型城镇化

  六、产业发展

  七、基础设施(五网)

  八、公共事业

  十、政策措施

 

  一、目标愿景

  战略目标:将生态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属点”,突出海南“生态、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把握“一带一路、消费时代、创新发展”三大机遇,确定战略总目标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2030年,国际旅游岛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范例。

  战略定位:本次规划战略定位可概括为:“一点、两区、三地”。“一点”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两区”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改革创新试验区;“三地”即世界一流的海岛海洋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热带特色产业基地、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及海上救援基地。

  二、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一点两区三地”的战略定位,结合海南岛屿省特征、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现状发展基础,按照“严守生态底线、优化经济布局、促进陆海统筹”的空间发展思路,统一筹划海南本岛和南海海域两大系统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设施保障、功能布局、经济发展,在构建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好海南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全省开发建设空间,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海南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2030年,海南岛陆域空间中,一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33.6%;二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5984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6.4%;开发功能区面积3699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10.8%。

  表:海南岛各类功能区汇总表

表:海南岛各类功能区汇总表

 

空间类型

2020

2030

各功能区面积指标(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空间比例

各功能区面积指标(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空间比例

一级生态功能区

11535

33.6%

11535

33.6%

二级生态功能区

15984

46.4%

15984

46.4%

开发功能区

3571

10.4%

3699

10.8%

其他用地

3309

9.6%

3181

9.2%

陆域合计

34399

100.0%

34399

100.0%

 

注:一级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红线区,指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二级生态功能区。指进行生态指标管控的区域,既是农、林业的生产空间,也是重要生态空间。

  三、生态保护格局

  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区为核心,以重要湖库为节点,以自然山脊及河流为廊道,以生态岸段和海域为支撑,构建全域生态保育体系,总体形成“生态绿心+生态廊道+生态岸段+生态海域”的生态空间结构。

  生态绿心。包括五指山、霸王岭、黎母山等40个重要山体、62万公顷热带雨林和12个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保护与水土涵养的核心空间。

  生态廊道。包括38条生态水系廊道和7条自然山脊生态廊道,是全岛指状生长、山海相连的生态骨架。

  生态岸段。包括河流入海口、基岩海岸、自然岬湾、潟湖、红树林等重要海岸带类型。

  生态海域。包括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近岸海域。


图1:海南岛生态空间结构图

  生态功能分区:

  包括一级生态功能区、二级生态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功能区。

  一级生态功能区。指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是生态功能与生态安全的核心骨架。一级生态功能区包括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实行严格的空间利用管控。


图2 海南岛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

  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陆域种质资源分布区,其他极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红树林集中分布区,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其他极重要水源涵养区,极重要水土保持区,海岸带自然岸段保护区等。

  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他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其他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水土保持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岸带自然岸段生态缓冲区和核电安全缓冲区等。

  二级生态功能区。指进行生态指标管控的区域,既是农、林业的生产空间,也是重要生态空间。区内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面积指标可实施占补平衡。二级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耕地,部分林地,部分水域以及其它重要生态空间。

  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功能区分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

  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含区内无居民海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区域等。

  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草特别保护区,海洋保护区,近岸海域中增养殖用海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外的无居民海岛,典型性热带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岸线与邻近海域,重要渔业水域,特殊岸段和其他海域(扣除海口、三亚等城镇岸段和海口港、清澜港、三亚港、洋浦港、八所港等港口建设岸段)等。

  资源利用与环境质量指标包括:资源利用底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面积)、资源利用上限(水资源、能源、海岸线和岸段)、环境质量底线(空气质量、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

四、开发布局


图3 全省开发空间分布图

  开发建设结构:建设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辐射带动全省;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滨海旅游公路、机场港口为依托,优化全省城镇、旅游度假区和产业园区布局;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日月同辉满天星”的开发建设结构。以海南岛及三沙市主要岛礁为依托,加强海上基地、机场航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海洋资源开发格局。

  本岛开发区划:

  包括“城镇功能区、旅游度假功能区、产业园功能区、重大基础设施功能区、乡村功能区”五类。

  城镇功能区。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产业的条件较好,应当重点进行集中城镇化的区域,包括各市县的主城区(中心城区)和各建制镇。

  旅游度假功能区。指依法批准的旅游度假区、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及其他已经建成的度假区,包括重点旅游度假区、其他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景点。

  产业园功能区。指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而创立的空间载体,通过产业集群等模式,并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集聚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的目的。

  乡村功能区。指承担乡村居住、生活和产业功能的村庄建设区域。乡村功能区应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服务、休闲农业服务等。

  基础设施功能区。主要包括省域路网(包括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等基础设施“五网”建设。

  海域开发功能区划:

  海洋开发功能分区分为海南岛近海海域和三沙海域。

  五、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发展目标:

  坚持把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统一规划,优化全省城镇空间格局和功能定位,以生态文明、全岛同城、区域一体、梯度推进、城园互动、产城融合为指导,促进两极地区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及乡村的就业吸纳能力和收入带动能力,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有序推进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乡村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的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实现全省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城镇和乡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人口总量预测。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预测2020年海南省常住人口为1084万人,2030年为1268万人。

  城镇化水平及规模。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人口约650万;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城镇人口约887万;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特色产业小镇,2030年将所有建制镇建成特色产业小镇。

  城镇化发展模式及实施路径:

  优化省域各类资源要素配置,突出重点、差异引领,形成以南、北两极一体化发展区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核心,以其它设市城市和县城镇为支撑,以特色产业小镇为基础,以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为补充的城镇化实施路径。

  两极引领。采取“区域一体”模式,加快发展海澄文一体化发展区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发展区,成为引领全省城镇发展的南北两极。

  多点支撑。采取“内涵集聚”模式,积极引导生产要素向城市和县城镇集聚,提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夯实城市和县城产业基础,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就地就近。采取“特色引领”模式,高水平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小镇,作为推进海南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和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载体,有效吸纳本地农民就业、改善民居生活、吸引外来消费。支持建设美丽农(林)场,将农(林)场场镇和作业区、生产队建设纳入统一规划,推动农(林)场场部与所在市县镇墟优化布局、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产城融合。采取“协同联动”模式,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建设、就业转移人口集聚相统一,以城镇为基础承载新型工业化建设、旅游服务体系建设,以产业为支撑驱动城市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实现城镇与旅游度假区、景区、产业园区的融合互动。

  城镇空间结构:全省构建“一环、两极、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环”即依托环岛高速铁路、环岛高速公路、

  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形成串珠状城镇空间环,是全省城镇化的主体空间。“两极”是指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多点”是指依托田字型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和其他县城镇、建制镇及美丽乡村建设。

 


图4 海南城镇空间结构图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全省形成“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特色产业小镇”四个规模等级构成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城镇职能结构:

  重点城市主导职能。以两大一体化发展区作为省域中心城市,承接国家重大战略功能、强化省域综合服务和战略性产业功能;以两大区域中心城市作为海南省东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节点,强化专业化职能;以九个县城中心镇作为片区发展重点,作为县、市域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发展节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强化特色化职能。

  特色产业小镇。依据资源禀赋条件、历史文化及产业等发展特色,按照“一镇一品、各具特色”的原则,将全省特色产业小镇分为五种职能类型:旅游服务型、民俗文化型、工业物流型、海洋渔业型、特色农业型。推动特色产业小镇差异化发展,扩大本地人口就业渠道,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城镇基础设施:

  城镇交通。积极贯彻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公共交通在机动化出行中的优先作用,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

  城镇给水排水。城镇供水普及率、自来水质合格率、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回用率在现状基础上逐年提升,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城镇能源利用。省域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实现220KV电力系统全覆盖,县城中心镇实现110KV电力系统全覆盖,特色产业小镇实现35KV电力系统全覆盖。2020年实现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滨海城市中心城区的管道天然气供应;2030年实现全部县城中心镇和部分特色产业小镇的管道天然气供应。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交通、照明、热水等方面的应用。

  智慧城市。通过省域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示范试点,构建包含智慧公共服务、智慧城市综合体、智慧安居服务、智慧教育文化服务、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管理运营平台等多位一体的智慧城市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设约1000个内涵丰富、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使其成为人居环境适宜、低碳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带动海南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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